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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工作部署,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强化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三类问题(简称“三类问题”)的专项整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深化作风建设,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截留、套取经费或使用下属单位经费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薪酬、补贴等;违规发放误工费、值班费、党日活动补贴或纪念品、报刊费等;违规为单位职工办理各类预付费卡;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变相发放津补贴。

2.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公款购买赠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名贵特产礼金、预付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各类实物礼品等。

3.违规吃喝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餐饮场所违规吃喝;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天价茶;公务(商务)接待审批不规范、不严格,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超标准公务(商务)接待等问题;虚列开支或拆分发票违规报销吃喝费用等。

二、工作安排

1.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四风”树新风宣传教育,对照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见附件1)进行警示教育。各党支部2021年5月21日前在支部会上组织学习传达。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加强道德修养、锻造优良作风,树立正确价值观、政绩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排查,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及各位教职员工对本部门(单位)公款支出及报销公务接待审批及费用津补贴发放党费工会会费福利费使用中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无问题无需汇报)

3.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办公室对部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充分了解学校公款、党费、工会会费、福利费使用与津补贴发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同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单位)聚焦三类问题,随机抽查各部门(单位)财务凭证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精准发力、靶向整治,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4.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专项整治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同时,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相关问题直查直办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担当起政治责任,把三类问题的日常监督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筑牢廉政根基,夯实廉洁底线,严防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联系人:陶乾,联系电话:82099015)


附件1:《各省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中共首都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


各省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华等人先后4次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宴请,共计消费人民币1.26万余元。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5月16日,张华分别收受范某给予的一件羽绒服和一箱茅台酒(鸡年纪念酒),共计价值人民币4.67万元。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房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督导科科长高建来违规操办其女婚宴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9月,高建来为女儿办婚宴,并向组织备案,宴请范围为“亲戚、朋友、乡亲”。2018年9月21日,高建来在南上岗村龙岗酒楼宴请其在原房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的下属14人,并收受每人人民币500元的礼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高建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市河东区向阳楼街道顺达西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刘媛授意顺达西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名单领取补贴、重复报销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共计1.6万余元。其中,1.1万余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0.38万元违规发放社工补助,剩余钱款用于购买食品、卫生用品等。2020年7月,刘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天津市北辰区霍庄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于广发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霍庄中学以夜班补贴、全勤奖和超标准发放差旅费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6.3万余元。其中,于广发本人领取0.69万元。2021年4月,于广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5.吉林省延边州白河林业局光明林场原场长刘金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刘金海采取违规套取中幼林抚育资金形式,先后处理发放各类奖金和补助7.59万余元、公款吃喝费用1.37万元。刘金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6月,刘金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20年4月,张春义先后32次收受企业及下属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共计49.8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13万元;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张春义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别克商务车一辆供其个人使用;2018年1月,张春义到某企业内部餐厅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1年5月至2016年10月,张春义长期违规占用某单位招待所套房供其个人使用。张春义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